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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立医院均可买25种中选药

冰虹快讯网2024-03-29 04:08:00【探索】6人已围观

简介昨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以下简称“试点扩围”)将于12月10日启动。自启动之日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驻陕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试点扩围的医保定点社 和敌营太子一起重生后

昨日记者获悉,全省陕西省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以下简称“试点扩围”)将于12月10日启动。公立自启动之日起,医院药和敌营太子一起重生后在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买种驻陕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试点扩围的中选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买到质优价廉的全省25个中选药品。

西安试点以来患者用上质优价廉药

西安市“4+7”(包括西安在内的公立4个直辖市、7个副省级城市,医院药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试点自2019年3月25日全面实施以来,买种总体运行平稳,中选执行进度超过预期。全省截至2019年11月底,公立25个中选品种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医院药总数量7975.03万片(粒/支),买种占本地区标的中选量的1835.53%,采购总金额11750.01万元。未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1168.62万片(粒/支),采购总金额8420.14万元。和敌营太子一起重生后

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和总金额分别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总数量、总金额的87.22%和58.25%。可以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做到了“招采合一”“以量换价”,患者真正用上了质优价廉的药品。随着试点的推进,改革效应持续扩大,患者药品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

试点工作将于12月10日扩展至全省

2019年8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上海召开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启动会,将包括陕西省在内的26个省纳入到试点扩大范围(西安市除外)。9月30日,25个中选药品最终结果公布,与“4+7”试点的25个品种相比,平均降幅25%,与2018年同通用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

11月7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12月10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驻陕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加试点扩围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除西安市外)统一执行联盟地区(陕西)药品集中采购25个中选药品价格。

减轻陕西省患者负担提升用药质量

据了解,此次试点扩围,中选价与扩围地区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群众减负效应更为明显。减轻陕西省相关患者药费负担的同时,还提高了群众用药质量水平。

试点扩围坚持带量采购,将50%—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实现“提质降价”,并采取各项配套措施确保优先使用中选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比例大幅度提高,试点扩围全面落地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显著提升群众用药质量水平。

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

据介绍,为确保试点扩围后达到促改革、见实效、惠民生的目标,允许每个品种多家中标,扩大药品供应来源,对于中选企业不足3家的品种,适当降低约定采购量比例,减少供应风险。要求生产企业按照来购协议足量供货,建立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落实生产企业自主选定配送企业,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夯实中选企业的供应保障责任,明确中选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中选企业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在结果执行中,药监部门将督促中选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原辅料质量控制,严控源头质量风险,严格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组织生产,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

确保患者能用得上中选药品

为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医疗保障部门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的,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试点扩围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12月3日,陕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西安举办了试点扩围相关政策培训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职能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实际操作指导。

12月4日,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试点扩围中选药品正式上线,分量完成的铜川、咸阳、杨凌、渭南、韩城等市(区)医疗机构可和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截至12月6日,参加试点扩围的市(区)已完成各项工作。

中选的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1种;麻醉药物1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国家集中采购的中选品种涉及以下25种药品: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艾司西酞普兰口服常释剂型、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奥氮平口服常释剂型、厄贝沙坦口服常释剂型、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恩替卡韦口服常释剂型、氟比洛芬酯注射剂、福辛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吉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赖诺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利培酮口服常释剂型、氯吡格雷口服常释剂型、氯沙坦口服常释剂型、蒙脱石口服散剂、孟鲁司特口服常释剂型、帕罗西汀口服常释剂型、培美曲塞注射剂、瑞舒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呋辛酯(头孢呋辛)口服常释剂型、伊马替尼口服常释剂型、依那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右美托咪定注射剂、左乙拉西坦口服常释剂型。

相关问答

什么是药品的通用名?

通用名是国家法定机构(药典委员会)按照一定的原则制定的药品名称,是药品的法定名称。每种药品只能有一个通用名,如布洛芬、青霉素钠。

什么是商品名?

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家为了区分与其他企业的相同通用名药品,突出和宣传自己的商品,创造品牌效应而起的名字,通常有标识。同一通用名药品中可能有多个商品名,如不同企业生产的布洛芬的商品名有芬必得、盖芬、缓士芬卿等。

仿制药是什么意思?

当专利药过了专利保护期,其他生产商生产仿制出的相同药品称为仿制药。如立普妥在专利到期后即成为原研药,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乐为其仿制药。

什么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检验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方面是否一致的评审活动。首先由国家公布拟评价品种并确定评价方法、标准及相应参比制剂;大多数企业需要以参比制剂为对照,进行生物等效性等试验(少数特殊情况下可以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或进行临床试验),将试验比对结果上报国家,由国家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核评估。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作用是什么?

若一个企业生产的仿制药通过了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则表示该药品与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没有差别,可以替代使用。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此次“4+7”试点(扩围)药品集中采购什么关系?

试点(扩围)的药品品种是从目前已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的,这些通用名药品下的仿制药和原研药具有相同的质量和疗效。

三秦都市报记者 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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